聚集两会,热议涉及矿业的话题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分别于2016年3月3和3月5在北京开幕。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作为我国重要支柱产业的矿业,既面对调结构、去产能、去库存的巨大压力,又面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难得机遇。
在这个新旧动能迭代更替的关键节点,中国矿业将如何积极适应新常态,开好局、起好步?在3月5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经济发展的八大目标。同时,这几天不少代表、委员也在不同场合热议其中涉及矿业的话题。
钟自然:“十三五”将加大清洁能源地质勘查力度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3月7日到青海代表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时透露,“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力度,并将加快筹划建设跨部门、跨专业的自然资源与能源安全国家实验室。
“近两年,根据中央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要求,地质调查工作加大了对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煤层气还有北方地区商业性用途铀资源的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力度。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钟自然说。
钟自然介绍,国内在非常规能源资源方面的潜力还是非常大的。在地质调查工作中,将通过对能源资源结构的调整,来支撑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调整。“十三五”期间,特别是在新能源中,将进一步加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力度。
钟自然说,自然资源增速的调查、勘查开发特别是能源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正在积极筹划建设自然资源与能源安全国家实验室。目前,这一工作正处于抓紧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
“我们在非常规油气资源和常规油气新区方面潜力很大,但这里面有很多理论、技术上的问题需要解决。建设跨部门、跨专业的自然资源与能源安全国家实验室,来加大科学技术创新力度,对促进新能源勘查开发会起到很重要的引领支撑作用。”钟自然说。
全国人大代表张有喜:国家应尽快出台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张有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炭行业脱困工作,针对煤炭行业深度困难的“病根”,对症下药,辨证施治。特别是,2月1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这对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实现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张有喜建议,一是国家出台产能置换的具体操作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处理好存量关闭退出、转型升级和增量科学控制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先进产能和逐级退出落后产能的关系,处理好化解产能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关系。重点是将资源枯竭矿井的关闭退出和产能置换结合起来,和减量置换、先去后换结合起来,和新建项目的审批结合起来。特别是由于国有老企业的接替矿井,是企业解决人员分流安置的主要途径,为此需尽快出台置换办法,推进新建项目快速落地。二是明确大型国有煤炭集团关闭的产能,由大集团自主调节置换,以调动企业积极性。三是出台关闭退出矿井的资产补偿政策,妥善解决资源整合矿中的民营股份问题。四是出台关闭退出矿井人员安置办法,明确支持资金、安置渠道、鼓励措施等,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全国人大代表万连步建议:应最大限度保护我国磷矿资源
我国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如何更好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好宝贵的磷矿资源显得愈益紧迫。全国人大代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连步建议,应尽快完善我国磷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从经济角度驱动企业主动做到磷矿资源贫富兼采、合理梯级利用、共伴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使磷产品贸易在获得较高经济收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我国磷矿资源。
我国的磷矿资源与其他许多金属资源一样,总量大而人均占有量低,高品位少而中低品位多。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磷矿基础储量37亿吨,资源储量170亿吨,储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但磷矿资源平均品位仅17%,与俄罗斯、摩洛哥、美国以及一些非洲国家30%以上的磷矿品位相差甚远。更令人担忧的是,我国80%以上的磷矿资源属于中低品位磷矿,而且许多还是以磷酸盐成分为主的比较难选的胶磷矿。
“随着磷矿资源的不断开发利用,过度的消耗导致其储量正在不断减少,尤其是高品位磷矿危机凸显;国土资源部早已将磷矿列为2010年后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20种矿产资源之一。”万连步表示,尽管我国在推动磷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磷资源综合利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政策保障欠缺、关键共性技术欠缺等亟待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磷资源综合利用发展了多年,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适合区域性磷资源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机制和政策体系。”万连步说,在产业政策的制定方面,多头立法、多方共管,存在监管重复、交叉、缺失等问题。政策缺乏宏观科学规划,缺乏彼此间功能嵌合的内在联系,难以形成全面系统的产业政策支撑体系。
万连步建议,完善我国磷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从经济角度驱动企业主动做到磷矿资源贫富兼采、合理梯级利用、共伴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控制磷矿石出口、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使磷产品贸易在获得较高经济收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我国磷矿资源;明晰我国磷资源的管理和监督主体,避免出现多头管理和条块分割的状态;建立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调动政府、研究单位、企业参与磷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提高各主体的经济效益。同时,针对磷肥及磷化工企业大量中低品位磷矿石、磷尾矿、磷石膏难以开发和合理利用的现状,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财政税收等扶持力度,如磷矿资源税从量征税转变为从价(质)征税,促进中低品位矿石的开发利用,遏制掠夺性开采,充分调动磷矿开采企业开采中低品位磷矿的积极性,提高磷矿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综合利用水平。
同时,在黔、滇、川、鄂等磷矿主产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设立磷资源综合利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示范基地,鼓励在磷石膏、磷化工废气、废水、废渣处理方面有良好技术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发展,发挥行业带动作用,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发展模式,带动技术、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国政协委员朗杰拉措建议:加强对西藏宝贵矿产资源的监管
“在西藏一些地方,目前仍存在国家重要战略储备资源被偷挖滥采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朗杰拉措在3月5日下午的小组讨论会上发言时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有效保护西藏宝贵的矿产资源。
朗杰拉措说,虽然西藏自治区对非法开采活动开展了专项打击,并责令相关地(市)进行专项整顿,但由于监管部门力量薄弱,一些受山脉遮挡的矿区,以及位于无人区或人烟较少的偏僻区域,贵重金属矿产被盗采的情况依旧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朗杰拉措建议,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西藏的宝贵资源进行监管,遏制事态继续蔓延。同时,抓紧对西藏开展1.5万千米的区域化探勘查工作,尽快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对重要成矿带、稀缺矿产等不适宜开采的矿产的区域要进行有效管护,为国家的后续发展提供后劲,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宝贵财富。
人大代表包紫臣:国家应保护和支持国内铁矿石行业发展
“我国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而我国的铁矿石行业产能并不过剩,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本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包紫臣在接受中国矿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家应站在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高度,像对待石油行业那样,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国内铁矿石行业发展。
包紫臣说,我国从巴西、澳大利亚等进口的铁矿石,已实施了零关税,而国内铁矿石尽管品位低、质量差,缺乏竞争优势,但税费负担却居高不下,明显高于国外进口铁矿石,这样不利于公平竞争。
“铁矿石生产的铁精粉是初级产品,也就是半成品,增值税应该按13%计征,但前些年因铁矿石行业全线飘红,利润大增,国家把铁矿石增值税上调至17%。现在铁矿石行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许多已被迫关门走人,但增值税却没有及时下调。还有资源税,虽然去年国家下调了征收比例,但远远无法弥补铁矿石价格断崖式下跌造成的损失。”包紫臣说。
“我国钢铁产能严重过剩,并不意味着我国铁矿石行业也产能过剩。实际上,我国铁矿石产量还明显不足,仍需要大量进口来弥补缺口。”包紫臣进一步举例说,前几年我国钢铁行业铁矿石的国外矿与国内矿的供应比例为55∶45,而近几年随着国内铁矿石企业的相继关门倒闭,国内铁矿石供应量大幅下降。2015年,在国内铁矿石产量大幅下降态势下,我国进口铁矿石增长至9.5272亿吨,比上年增长2.2%,国外铁矿石与国内铁矿石供应比例已经上升为85∶15。
“钢铁行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一旦国内铁矿石市场完全被国外进口铁矿石控制,我国的铁矿石行业及下游产业钢铁行业将面临致命性的打击,将来危害的还是国家利益和战略安全。”包紫臣说,国际原油价格已经下降到20多美元一桶,而国内原油价格之所以依然维持在40美元一桶,就是为了保护国内石油企业,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而包括铁矿石行业在内的钢铁行业也是国家的支柱行业,事关国家战略安全。
人大代表李保民:有效管控好混矿进口
就我国对混矿进口有害元素检测管理不严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西铜业集团董事长李保民建议,有效管控好混矿进口环节,现阶段解决该问题最适合的方式,是在指定的口岸特殊监管区域以物理混矿的方式,将某些单一元素超标的铜精矿与干净精矿混合,达到标准后再进入中国。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铜进口国和消费国,铜是我国战略性物资,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原材料之一。2015年我国铜消费量1092万吨,其中进口为1050万吨左右,进口量中铜精矿进口超过350万吨,进口铜精矿中混矿超过50万吨。
李保民说,当前世界铜精矿供应状况一方面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威胁,另一方面又威胁着我国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按照2006年4月5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商务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进口铜精矿中砷等有害元素限量的要求,我国铜冶炼企业进口铜精矿量越来越难以保障,为保量不得不进口混矿。”
据了解,到2020年,全球出产铜精矿能够完全符合我国进口元素限量标准的铜精矿仅20%左右,已对中国长期稳定输入铜精矿资源构成巨大威胁。“只针对部分有实力在排放控制、有害重金属沉淀回收方面达到相应技术要求的企业,在特定口岸保税特殊监管区放开政策,允许其开展混矿业务,无疑是当前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案。”李保民表示,将某些单一元素超标的铜精矿与干净精矿混合,达到标准后再进入中国,不仅为我国和海外矿山构筑合作平台,也为实现全球资源整合配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将铜精矿销售至中国,混矿作业方式在中国周边区域正在广泛开展,但现行‘混矿’运作方式给我国铜企业带来了较大的价格压力。”在李保民看来,中国每年已经有超过200万吨铜精矿是进口自不同地方的混矿,这些品质参差不齐的混矿,实质上还是将有害元素大量带入国内,同时利润也被贸易商获取。另一方面,如果国家降低或取消对有害元素的限制标准,也会导致大量高杂、高害的原料瞬间倾入中国,这无疑和我国目前环保战略不相符,也不科学。